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 、开征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,求意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 ,见完强化公司治理 、善审慎监聚焦突出问题,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,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,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,体系协调统一,风险管理
、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 ,三是坚持问题导向。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
,强化资产负债管理
,确保立法方向一致
、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,改进偿付能力监管,完善保险合同规则 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,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
,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
,主要内容包括 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
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,功能监管、提高罚款幅度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,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
,穿透式监管、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。加强投保人、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
。保持正确发展方向。弥补监管短板、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,以消除监管空白、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 。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 ,二是坚持人民立场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。
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